美国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(PTAB)宣告天合光能的TOPCon专利无效
事件回顾:
2024年10月,天合光能(Trina Solar)围绕两项TOPCon太阳能电池技术专利,在美国对加拿大太阳能公司旗下子公司发起了“双线”维权:一方面向特拉华州地区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;另一方面依据美国337条款,同步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(ITC)启动了调查程序。
起初,特拉华州法院经无异议动议申请,裁定在审理初期先中止诉讼,以等待ITC的调查结果。然而,随着后续ITC相关程序的宣告终止,法院的侵权诉讼失去了等待的对象,因此继续处于中止状态。
此后,案件的实质性走向转移至美国专利商标局(USPTO)下属的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(PTAB)。涉案专利在PTAB遭遇了多方复审(IPR)程序的挑战,最终所有复审程序作出了一致的裁定结果,即判定涉案专利无效,这也从根本上动摇了原侵权诉讼的权利基础。
问题重点:专利为何被判无效?
1、裁决理由:PTAB认为,天合光能的这两项专利技术方案,实质上是对现有技术(2013年弗劳恩霍夫研究所公开的技术)的常规优化,缺乏美国专利法要求的“创造性”(即非显而易见性),因此不具备可专利性。
2、专利来源:这两项专利并非天合光能完全自主研发,而是其在2024年联合晶科、晶澳等光伏巨头,从退出光伏制造业务的韩国LG公司手中收购的一批专利资产。
直接影响:天合光能的海外维权遭遇重挫
该委员会的裁决,直接动摇了特拉华州专利侵权诉讼的权利基础。在全部涉案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的情况下(上诉胜诉除外),本案将无法进入庭审阶段。当事人虽可就该裁决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,但裁决已即刻产生实际法律效力。
实务中,一旦作为侵权诉讼基础的专利权被认定不具备可专利性,法院通常不会继续推进侵权审理,本次诉讼实质上已陷入停滞。即便未来上诉成功、案件恢复审理,也需从中止状态继续推进,历经多项后续程序后,才能进入实体争议审理环节。
事件启示:
1、核心专利有效性是维权成败关键因素:本案表明,即便企业采取多渠道、多法域并行的复杂维权策略,最终成败往往取决于少数核心专利的有效性。一旦专利在有效性异议程序中落败,整套维权行动便会全面瓦解。因此,企业的专利布局应注意尽可能尽可能形成相互支撑、彼此补位的专利网络,以降低单件专利失效对整体维权体系的冲击。对于承担核心商业价值的关键专利,还可结合持续分案、专利池化以及商业秘密协同保护等方式,增强整体知识产权体系的韧性与持续威慑力。
2、警惕海外政策变化带来的制度性风险:以美国专利商标局近期对IPR制度的政策调整为例,相关变化已明显影响专利无效程序的适用预期,进而改变企业专利攻防格局。这表明,海外知识产权制度可能随着监管导向和产业环境变化而调整,从而直接影响专利资产稳定性。因此,企业在海外专利布局中,应避免过度依赖单一法域或少数核心专利,而应通过多法域布局、专利组合化及技术秘密协同保护等方式,提升整体知识产权体系的抗风险能力。
(上海专利 机械事业部 施敏敏 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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